诚聘英才 共同发展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3年6月30日,该院的前身为天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从1980年创立法学专业起,至今已有29年的历史,已有25届本科生、5届硕士生毕业,为社会培养了各类法律人才4500余名,受到社会广泛赞誉。该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在本科专业水平评估工作中获得教育部专家的充分肯定。在研究生教学上,已有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和法制史学4个法学硕士点,2007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和民法学两个分会近年相继由我院组织成立。2009年我院申报的教育部财政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获得成功;2009年我院实验室申报的教育财政部“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取得成功。目前,该院正努力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凝练办学特色;同时争取获得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单位资格;并为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积极创造条件。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求贤若渴,我们祈盼一切有志于从事高等法学教育的下列优秀人才来我校,与我们共谋发展,共创辉煌。在此我们发布招聘启事,诚望有意者尽快采取你方便的任何方式与我们联系。(招聘专业及参考计划请见附件)
联系人:马丽颖 晁晓军
联系电话:86-22-23766224(办公),15122335197(手机),13752422790(手机)
传 真:86-22-23766224 E—mail:SDFXY@
(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简历”)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09-2010学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适用于教学科研岗位)
专业要求 |
拟安排岗位及录用说明 |
学历要求 |
人数 |
其他要求 (职称、年龄、业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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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 |
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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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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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优先 |
1 |
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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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优先 |
1 |
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民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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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优先 |
1 |
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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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优先 |
1 |
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法律史学 |
外国法律史 |
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 |
1 |
副教授以上,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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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优先 |
1 |
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博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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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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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优先 |
1 |
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国际私法 |
博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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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
|
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优先 |
1 |
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民事诉讼法 |
博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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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学 |
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学 |
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优先 |
1 |
教授4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博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爱岗敬业,教学科研业绩优秀者 |
以上各专业如有教学科研业绩特别优秀且其他条件略低者可面议。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09-2010学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适用于非教学科研岗位)
专业要求 |
拟安排岗位及任务 |
学历要求 |
人数 |
其他要求 (职称、年龄、毕业院校等) |
备 注 |
法学 |
学生工作岗位 |
硕士研究生 |
1 |
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爱岗敬业,有法律专业学习背景、从事过此项工作者优先,28岁以下,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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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备注”中对拟安排岗位的现状进行简要说明,包括是否为空岗、在岗人员情况等。
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马丽颖 23766224 maliying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