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油市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江油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各岗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初中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全日制师范专业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英语教师可放宽到全日制师范英语专业专科毕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英语专业专科毕业。 (二)小学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编制及人事关系在江油市以外的初中、小学在职教师,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报考相应岗位。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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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考岗位及名额 见《江油市公开招考2010年度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及名额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学业成绩单、所在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外县在编在职教师)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考2010年度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同时交近期二吋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符合报考条件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加盖学校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学业成绩单)。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3日--12月9日的工作日(9:00-17:00) 报名地点: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江油市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816-3252771(人事局)、0816-3221246(教体局) 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相关证件报名。 (二)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进入面试者,交纳面试考试费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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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合并组成综合知识考试的方式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常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分。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满2周年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规定的加分政策。符合国家、省其他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不累加的原则加分。报考者需出具符合加分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以讲课的方式、分报考学科进行。以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09年12月12日。2009年12月11到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09年12月20日。 六、体检、政审 由市人事局、市教体局共同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考察。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体检及政审合格后由市人事局办理上岗试用手续。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人事局联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后再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由市人事局办理上岗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单位正式签定《江油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执行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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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息发布 本次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及所有公告均指定由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江油教育信息网(ww***net[点击查看])发布。 附件:1、江油市公开招考2010年度初中、小学、幼儿教师 岗位及名额表 2、江油市公开招考2010年度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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