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重庆医科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重庆医科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校园宣讲会--2009.11.26--四川华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选)聘工作人员现场咨询报名 | ||||||||||||||||||||||||||||||||||||||||||||||||||||||||||||||||||||||||||||||||||||||||||||||||||||||||||||||||||||||||||||||||||||||||||||||||||||||||||||||||||||||||||||||||||||||||||||||||||||||||||||||||||||||||||||||||||||||||||||||||||||||||||||||||||||||||||||||||||||||||||||||||||||||||||||||||||||||||||||||||||||||||||||||||||||||||||||||||||||||||||||||||||||||||||||||||
学校现场报名咨询时间:2009年11月26日(周四)下午2:30 地点:就业指导中心会议室(学生二食堂顶楼)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华蓥市人事局 关于2010年华蓥市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考(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华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选)聘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聘原则 (一)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需要,学用统一、专业相应的原则。 二、考(选)聘专业及名额 考(选)聘名额34名,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考(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选)聘对象: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且取得报考专业职业技能认证等级证书的可报考华蓥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考(选)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考(选)聘程序 (一)考(选)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与我市考(选)聘工作组面谈后现场报名,或到华蓥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报名(在华蓥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报名时间:12月7日-11日;联系电话:0826—4821244、0826—4821896)。 2、报名办法:①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彩色照片)。②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院系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和盖有鲜章的学籍成绩单;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取得报考专业职业技能认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以前毕业的须出具人事代理合同。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华蓥市事业单位公开考(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由考(选)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选)聘人选。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选)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报名者的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考(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参加考聘人选,将按相关规定参加考试,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12月22日登录华蓥人才网查阅。 2、面试(总分100分) 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职数3:1的比例,根据各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笔试后将在华蓥人才网上公告。 3、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经考(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选聘人选一并进入体检),将严格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标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同意,可在本岗位依次递补。 (四)考察:通过查阅学籍资料,与老师、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者和经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由市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审查人事档案,符合考(选)聘条件后方可予以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监督电话: 0826-4821542、13982645002,0826-4821244。 七、考聘经费 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报名费50元/人,参加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费80元/人。体检费另行收取。 八、本实施方案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电话:0826-4822789)、华蓥市人事局(电话:0826—4821896)。 详情登陆《华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华蓥党建》、《华蓥人才网》。 网址:ww***.cn[点击查看] 网络实名:华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 网络实名:华蓥党建; ww***.cn[点击查看] 网络实名:华蓥人才网。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华蓥市事业单位公开考(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填表说明: 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填写相应汉字或数字。 2.本表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书写要工整。 3.学 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 4.学 位: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其他。 5.考生类别: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 6.民 族: 汉族、少数民族。 7.性 别:男、女 。 8. 政治面貌:党员、团员。 9.报考单位、报考职位:按报考单位公布的职位名称填写。 10.本表一式两份。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