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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1-24] | 来源: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现场招聘时间:2009年11月28日上午8:30
现场招聘地点:南京市文化艺术中心(长江路101号)
笔试、面试及现场签约时间:2009年11月28日下午
笔试、面试及现场签约地点: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先知楼102教室
中国经济百强县(市)--浙江省海宁市
海宁地处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东距上海100公里,西与杭州接壤,南濒钱塘江。海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常年平均气温15.9℃,平均降雨量1178毫米,日照2002.9小时,无霜期233.5天。海宁内陆面积近700.5平方公里,地势平坦,河流众多,水源丰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
海宁现辖8个镇、4个街道、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65万,总面积达700.5平方公里。海宁历史悠久,自古学风兴盛,民风淳厚,名人辈出,为文化之邦。海宁拥有天下奇观海宁潮,名胜古迹众多,形成了富有特色的"三大文化",即潮文化、名人文化、灯文化。
海宁经济发达,市场繁荣,是我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连续五届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行列,是浙江省首批"小康县(市)"之一和浙江省文明城市,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皮衣之都"之誉。2008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348.95亿元,财政收入43.96亿元。
海宁工业基础良好,涉及到30个大类100多个小类,区域特色经济优势明显。近年来,通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海宁正全力打造世界皮革制造基地和全国家纺制造基地、全国经编制造基地,同时,加快发展电子、医药化工、印刷包装三个新兴产业,改造提升机械五金、袜业两个传统产业。
海宁被誉为"中国皮衣之都",是全国重要的皮革生产基地和集散中心。海宁中国皮革城于1994年建成开业,发展至今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皮革专业市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市场"、"浙江省重点市场"、"浙江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市场"、"浙江省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等荣誉称号。海宁中国皮革城由皮革服装交易区、裘皮服装交易区、箱包皮具交易区、原辅料市场、鞋业广场、毛皮服饰城以及皮都万豪大酒店、皮革城大厦、美食街、淘皮欢乐嘉年华、休闲文化广场等组成,开设网上交易平台"ww***com[点击查看]"。现有经营企业2000多家,从业人员8000余人,高峰时期日客流量达5万人次。
海宁作为"中国纺织产业基地"之一,是全国装饰布的主要生产基地和重要集散中心,年产装饰布10亿多米。产品有沙发座垫用布、床上寝具用布、室内装饰用布和衣着两用的织锦缎等,形成了花样设计、纺纱织造、染色整理等专业分工、配套协作的一条龙生产体系。海宁装饰布的产量在全国名列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5%,并投资2.5亿元新建总面积达14万平方米的海宁中国家纺装饰城和海宁中国轻纺村。
海宁经编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产品品种达到100多种,涵盖了产业用布、装饰用布、服装用布等领域,并已建立了一条从原料、织造、后整理到服装生产的完整产业链。
海宁旅游资源丰富。盐官观潮胜地公园和沿江百里文化旅游长廊是省重点开发项目,也是国家首次公布的全国43个旅游发展优先项目之一。2000年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联合直播"海宁潮",海宁已形成了以"一潮三看赏四景"的观潮旅游为特色、以人文景观和历史遗迹的访古探幽为内涵的旅游格局。
海宁交通便利,客货运输通畅。海运方面上海港、宁波港环抱周围。航空方面距上海浦东机场车程1.5小时、虹桥机场车程1小时,杭州萧山机场车程40分钟。公路有沪杭甬高速、杭浦高速、杭州绕城高速、嘉绍高速(在建)、320国道越境而过,01省道横贯全境。市内河港交错,连接京杭大运河。动车组停靠铁路海宁站。2008年货物周转量160846万吨公里,客运周转量83150万人公里,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227公里。全市所有镇、街道实现15分钟上高速,实现村村通公交。
海宁是"全国科技先进县(市)"和浙江省技术创新试点县(市),建有全国首家县(市)级博士后科技开发基地。2008年,全市拥有国家级高新企业21家,省级13家。全市科技型企业队伍已达到196家.全市拥有人才资源总量77449人,申请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081件和519件,经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5项,合同金额13662万元。
海宁市是全国教育先进县(市)和浙江省教育强市。2008年末,全市拥有小学45所,普通中学28所,职业高中4所,幼儿园73所。义务教育入学率99.99%,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为98.03%;农村共有9.98万人次接受各类文化技术培训。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落户海宁。全市高考成绩嘉兴领先。
海宁是"全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2008年末,拥有医院、卫生院25个,医疗床位2111张,卫生技术人员344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257人,注册护士1024人。城乡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参保人数39.98万人,参保率达到97.45%,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达标率100%。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14%,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65%。
海宁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市)。2002年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06年海宁皮影戏和硖石灯彩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被列为浙江省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元宵节)。建有博物馆、文化馆、书画院、艺术研究馆和藏书43.38万册的公共图书馆。2004年以来共投入7000余万元在全市建起村级文化阵地230个,共招聘文化专职管理员333名,在浙江省率先建起文化阵地长效管理机制。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
海宁是全国体育先进县(市),建有体育中心、轮滑运动中心,新增30个全民健身苑(点),新射击馆、游泳馆在建。2008年在省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海宁运动员获得国家级金牌4枚、省级金牌25枚、嘉兴市级金牌84枚。全年举办单项体育赛事58项,承办国家级赛事4项,分别是2008年阿迪达斯全国U-17足球联赛(第一阶段浙江海宁赛区)、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海宁赛区)、海宁中国皮革城杯第十三届亚洲轮滑锦标赛和2008FIBA钻石杯洲际女子篮球赛。全年共组织全市性群众体育活动19次,参加比赛3725人次,镇、街道和体育社团组织群众体育活动108次,参加运动员达1.7万人次。
海宁电力资源与水资源十分充裕,邮电通信发达,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机构俱全,全市有各类银行分支机构与储蓄所156家。海宁商业兴旺、市场繁荣、人民安居乐业。
展位号 |
单 位 |
专业(岗位)及人数 |
155 |
海宁市人民医院(研究生) |
神经内科1,心内科1,小儿科1,肾内科1 |
156 |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研究生) |
妇产科1,保健部1 |
157 |
海宁市中医院 |
临床医学3(本科) |
158 |
海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
麻醉1(本科),内科1,外科1,妇产科1(研),影像1(本科) |
159 |
海宁市马桥医院 |
临床医学2(研),麻醉学2(本),医学影像学2(本),康复医学1(本) |
160-1 |
海宁市盐官镇卫生院 |
麻醉1 |
海宁市引进人才政策(概要)
一、适用对象范围
1.两院院士。
2.国家级知名高级专家。
3.省特级专家或条件相当的高级专家;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
4.正高职称。
5.博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
6.硕士。
7.中级职称、技师。
8.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9.急需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紧缺人才。
二、生活补助
1.(事业单位)生活补助标准为:第1至第3类对象补助10万元;第4类对象补助5万元;第5类对象补助4万元;第6类对象补助3万元(仅限"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2.(企业单位)生活补助标准为:第1类对象补助50万元;第2类对象补助30万元;第3类对象补助20万元;第4类对象补助8万元;第5类对象补助6万元;第6类对象补助4万元;第7类对象补助2万元;第8类对象补助1万元。
三、购房补助
1.(到事业工作)购房补助标准为:第1至第3类对象补助20万元;第4类对象补助10万元;第5类对象补助8万元;第6类对象补助5万元(仅限"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2.(到企业工作)购房补助标准为:第1类对象补助50万元;第2类对象补助30万元;第3类对象补助20万元;第4类对象补助12万元;第5类对象补助10万元;第6类对象补助8万元。
四、引进紧缺人才、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补助
1.引进的紧缺人才,给予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和安家补助。
2.对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市财政给予50万元~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所开发项目符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科研项目经费补助,同时在创业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
3.对企业引进的第1类至第5类以及第9类的对象,年薪15万元以上的创新型人才和12万元以上在研发或生产岗位上的高级技师,在聘期内,市财政按其上一年度个人所得(工资薪金)而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留市部分给予70%奖励。
五、"柔性"引进补助
对"柔性"引进到我市企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给予三年补助,每年补助的具体标准为:"柔性"引进的第1类对象每人1.5万元;第2类对象每人1万元;第3类对象每人8000元;第4类对象6000元;第5类对象4000元;第6类对象2000元。
六、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家属就业
1.第1类至第5类以及第9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引进一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第6类至第7类引进对象的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引进一年内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部门安排到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学区公办学校就读。
2.第1至第5类以及第9类正式引进人才的随迁配偶,由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协助推荐就业,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口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0573-87289036 87289037(传真) 联系人:金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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