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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要求,广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戒毒管理局戒毒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等专业技术人员及后勤服务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第十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到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认证〕。其中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提供有效证明。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及名额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广 州 市 戒 毒 管 理 局 戒 毒 医 院 医 务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传 染 科 医 师 高级职称1名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两年以上艾滋病或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临床工作经验; 3、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初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中级职称3名 初级职称10名 内科医师 高级职称1名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高级职称医师要求侧重心血管系统专业; 3、中级职称医师要求侧重消化系统专业; 4、初级职称医师要求侧重呼吸系统专业; 5、年龄要求同上 中级职称2名 初级职称6名 外科医师 高级职称1名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高级职称医师要求侧重普通外科专业; 3、中级职称医师要求侧重骨科专业; 4、初级职称医师要求侧重普通外科专业; 5、年龄要求同上。 中级职称1名 初级职称5名 五官科医师1名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初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同上。 皮肤科医师1名 妇科医师1名 检验科技师3名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 1、具备执业技师资格证书; 2、初级及以上职称; 3、主管技师以上优先; 4、年龄要求同上。 放射科医师2名,技师1名 功能检查科技师3名 药剂科药师5名 器械科技师2名 麻醉师1名 主管护师6名 本市户籍大专以上,市外户籍本科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 1、 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2、中级以上职称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初级以下职称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护师10名 护士34名 非 医 务 类 人 员 会计4名 本市户籍大专以上,市外户籍本科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 1、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计算机管理员2名 电工2名 本市户籍中专以上 1、具备执业技师资格证书;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厨师2名
注:1、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面试;2、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均要求1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医务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非医务类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17:00。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12月4日 10:00 至12月6日9:00 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3、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地点:广州市司法局一楼大堂(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点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占70%,主观题占30%,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09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广州市荔湾中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泮塘仁威庙前街20号(荔湾湖公园正门左侧约300米)。 4、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和广州考试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3确定面试人数(笔试缺考或零分者除外)。 2、面试由本局组织,外聘请专业考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财政核拔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将不予续签。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020-83100225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9号; 邮政编码:510030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