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30 20:39:14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浏览次数:
广州市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团校创建于1950年5月,1980年6月经中共广州市委批准复办,现校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岗顶五山路33号,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属下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团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青年干部和青少年综合素质,开展青少年现状、青少年问题研究,开展青年职业培训。目前学校合署办公机构有:广州青年培训学院、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
为广泛吸引人才,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详见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宣传干事:计算机设计与运用(美术设计方向)专业1人;
教师:应用心理学、法律专业2人;
培训师:社会工作专业1人;
研究员:社会工作专业1人;
培训项目拓展员:工商管理(市场研发方向)专业1人;
外联干事:英语、声乐专业1人;
高级文秘员:中文、法学专业1人;
工程管理员:土木工程(工民建方向)、会计专业1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国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可登陆广州市团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及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或南方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2日上午10:30至12月7日中午12:00网上填报资料;12月13日(星期日)进行笔试;12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
(三)报名方式:
1、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广州市团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及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或南方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进行网上填报资料。
2、提交个人信息:应聘者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及报考职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或应聘一个岗位以上的一律不接收报名及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我校将于应聘者填报资料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交费: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7日下午17:00时。
5、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2月11日上午10:30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费及考务费不予退还。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占总分30%,面试综合素质考核占总分70%。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一)笔试:由我校委托专业的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1、时间:2009年12月13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
2、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方法。
4、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及招聘单位工作相关信息等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及参加面试人员与聘用人数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如有弃权或有资格参加面试人员没有到场参加面试的,根据学校的需要依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按原定面试人数增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2009年12月19日(星期六)~12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广州市团校内)
3、面试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4、资格复核时间: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广州市团校内)
参加面试的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或200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英语等级证书、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其他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面试人员是已婚的均需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便审验。
5、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招聘。
6、联系电话:(020)87540162、87534225
传真:(020)85516817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各个岗位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主要考核考生在单位或学校的思想品德、学业情况、心理素质、团队精神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填写《广州市团校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考核表》,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经综合素质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受聘人员如属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书面征得原单位同意,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九、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范围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登陆广州市团校网站及中国广州人事网或南方人才网进行网上交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成绩、公示和聘用结果可通过广州市团校网站及中国广州人事网查询。
(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相关纪律:
(一)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三)试卷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
(四)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五)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所聘的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团校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团校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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