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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
用人单位简介
黄山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文风馥郁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黄山市(原徽州地区),其境内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黄山和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两处世界遗产,是我国三大地方学之一“徽学”的发源地。
黄山学院是一所综合性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始创于1978年的徽州师范专科学校。1997年12月,更名为黄山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黄山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黄山学院。学校分为南、北两个校区,现有校园面积1800多亩,校园生态丰富、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校舍建筑面积38余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53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95万册。学校拥有一批设施先进的综合实验室、分项实验室,并拥有网络中心、计算机中心、语言实验中心、电化教育中心等现代化设施,形成教学、科研、实验、阅览、运动、娱乐、生活等配套完整的建筑群体。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比较合理,并富有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近8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600人,副高以上职称180多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52%。拥有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有多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和曾宪梓教育基金奖。此外,学校还聘有名校名师为兼职教授,并长期聘有多名外国文教专家。
学校现设有5个二级学院和8个系,39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涉及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13600余人,招生面向安徽、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北、云南、重庆、广西等18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学校还与瑞士、德国、美国、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2006年开始,接收了首批来自美国、匈牙利和韩国的留学生。
学校自建立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30000多名毕业生,毕业生以其扎实的专业基础、良好的综合素质,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各类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列,2006年最终就业率达到94.2%,2007年最终就业率达到96.1%,2008年最终就业率为97.1%。学校连续四次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安徽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机关领导还来我校进行了专题调研。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规范办学,民主管理,精心育人,办学成绩显著,曾被评为全国先进院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省高校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省高校体育卫生先进单位、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高校、省花园式学校、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黄山学院正处在大有作为的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学校依托丰富的黄山旅游资源和生态资源,秉承博大精深的徽州文化资源,以强化地方特色、打造优势品牌为努力目标,提出了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用三至五年时间,苦练内功,夯实基础,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第二步,加大力度建设一批重点和特色学科,提升核心竞争力,力争处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突破建立硕士学位点;第三步,在实现前两步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经过更长一些时间,将黄山学院办成综合性黄山大学。
专业设置情况: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对外汉语、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烹饪与营养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财务管理、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制药工程、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环境科学、园林、林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建筑学、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美术学、艺术设计、日语、音乐学、土木工程等
专科专业:语文教育、旅游英语、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数学教育、会计、物理教育、应用电子技术、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计算机教育、初等教育、体育教育、艺术设计、音乐教育、计算机系统维护等。
2010年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0年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按计划进人。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其它条件
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授(其他系列正高)等高层次人才:50周岁以下,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EI、SCI等检索2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2篇以上)且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奖励或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或教材(第一作者)。
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2010年9月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40周岁以下,优先考虑985、211高校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EI、SCI等检索1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1篇以上);参与申报或研究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硕士副教授(紧缺专业):40周岁以下,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EI、SCI等检索1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1篇以上)。
硕士研究生:2010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研究生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教学岗位人员,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
本科生:25周岁以下,紧缺或特殊专业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在校期间获校级奖励1项以上。
三、招聘步骤
(一)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可通过邮局、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发送简历。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所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将合格简历发送至相应招聘部门,招聘部门确定应聘人员名单与面试时间并上报至人事处,人事处负责通知面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
(三)统一考核
考试包括招聘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人事处组织的综合面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招聘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笔试、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测试试题由招聘部门自行组织命制,并负责保密。招聘部门专业测试须设立考核组,考核组一般5—7人,由招聘部门及其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考察表上交至人事处,考察表上须有考核组成员签名、笔试、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及最终专业测试结算成绩、考核组综合评价意见及招聘部门公章。
综合面试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四)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招聘部门专业测试成绩与人事处综合面试成绩合成确定,考试均为百分制,招聘部门专业测试成绩占40%,人事处综合面试占60%。招聘部门专业测试中笔试成绩占40%,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成绩占60%,最终结算为百分制。各招聘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事处根据最终合成成绩确定考核合格人员。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1:1比例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人事处根据考核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审定后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报省教育厅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应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提供虚假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报到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教授(其他系列正高)、博士聘用合同期限为八年;硕士、硕士副教授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本科实行人事代理,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代理期限为三年。对以上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四、工作调动人员
工作调动人员考核参照《关于印发<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人[2008]15号)实施。
五、引进待遇
(一)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及海外高层次人才
安家费3万元;安排120-16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面积按校内现行价格购买),服务期内免交房租,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将住房赠予个人;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5万元,理科5-8万元;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二)教授(其他系列正高)
安家费2万元;安排12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面积按校内现行价格购买),服务期内免交房租,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将住房赠予个人;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科5万元;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三)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机械、电子、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经管类、数学、土木建筑类、外语类、艺术类等专业:安家费2万元;安排10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面积按校内现行价格购买),服务期内免交房租,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将住房赠予个人;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科3万元;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其它专业:安家费2万元;安排90平方米住房一套(超出面积按校内现行价格购买),服务期内免交房租,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将住房赠予个人;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科3万元;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四)硕士副教授(紧缺专业)
安家费2万元;服务期内安排7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免收房租3年;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科3万元。
(五)硕士研究生
安家费:日语、法语、动画、机械、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子信息、自动化等专业0.2-1万元。住房:安排教师过渡宿舍(过渡期2年,2年内免房租)。
(六)引进的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随调至我校安排工作,其他人员根据其自身条件与有关政策等具体情况通过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签订相关协议,夫妻同进同出。
(七)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安家费按两人中个人就高发放,不重复计发,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科研启动费可分别计发;人才引进安家费为税后收入;对于引进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如学校分配住房需要装修或学校暂无法提供合适房源,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过渡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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