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是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教中心在中国的四个联系中心之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流通职业教育会长单位。学院作为浙江物产集团的成员单位,依托物产集团强大的产业背景和行业支撑,与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有着紧密的产学合作关系。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和报名条件
本次我校有9个教学、4个行政和教辅岗位需要公开招聘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岗位名称、需求人数)和报名条件(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他)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情况,学校招聘工作将分别进行。
(一)教学科研岗位
1、时间:分阶段实施,招满为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试讲面试。
2、报名:应聘者可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学校人事处。
3、应聘者需要提供的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和科研经历)、(2)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着作、科研经历、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资格审查:人事处和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确定参加学校考试人员名单。
5、考试:采用笔试、试讲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6、体检:由学校人事处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行政与教辅人员
1、时间:截止2009年12月31日。
2、报名:应聘者可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学校人事处。
3、应聘者需要提供的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和科研经历)、(2)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着作、科研经历、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资格审查: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确定参加学校考试人员名单。
5、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2010年1月10日。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每个岗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该名单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同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答问方式进行,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结束后由评委集中打分并汇总)。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50%折合成综合成绩,并于面试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布。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6、体检:由学校人事处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7、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8、其他:
(1)在体检、考察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有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
(2)如某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1:3的最低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并将这一情况在学校网站公告;
四、经校党委会讨论同意,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由学校人事处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省人力社保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28020
联系人:程老师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