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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事局公开招聘60名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缓解我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未政办发〔2009〕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60人,具体岗位为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
二、岗位说明
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把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政府职能重心下移。
2、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主要是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来源:高校人才网
3、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主要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4、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5、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6、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三、招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西安市城镇户口,同等条件下具有本辖区户口的优先录取。
7、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录用,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考办法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区人才服务中心(龙首北路西段1号未央区政府北50米路西)资格审查并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09年12月8日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2009年12月13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社会建设基础知识、未央区区情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
(三)资格复查与面试笔试人员按不低于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弄虚作假及不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汇总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0名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由区人事局组织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录用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地点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人才派遣机制,其档案和人事关系托管于区人才服务中心。由街道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二年(试用期3个月),二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录用人员工作期间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待遇参照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标准执行。
录用人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也可推荐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参加选举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
西安市未央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