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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洪泽县公开招聘环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09-12-04 作者/来源:就业市场部 浏览:628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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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09年9月15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报的精神,确保乡镇环境监察分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洪泽县环境监察局、洪泽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环境监察4人,环境监测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洪泽县公开招聘环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已就业的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洪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城东风桥东面人才市场三楼) 2009年12月24日?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录人数比例须达2:1,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开考。 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行政职业能力占30%。 笔试时间:2009年12月26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届时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按笔试得分从高到低,以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按考生合成后的总成绩,按照岗位实际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组织。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泽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洪泽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列入编制内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三年,待遇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洪泽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洪泽县人事局:0517-87229091 六、本简章由洪泽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
洪泽县公开招聘环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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