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6人(见附表);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人(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小营、旧镇户籍;父母或配偶一方在市直、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在高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和在高新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
3、2009年以前(含2009年)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职位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报名需带证件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在高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的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费80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9年12月9日——11日在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营街道办事处二楼接待室报名(《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请从滨州人事人才网下载)。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随时取消考试、面试资格。
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硕、博士研究生除外),经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考实行统一考试。根据滨办发[2008]23号文件规定,参加滨州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参加滨城区招聘且现在小营街道办事处、旧镇镇村(居)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满两年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在高新区、小营街道办事处、旧镇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村(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考核:根据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 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考核不符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对象。
4、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在高新区、小营街道办事处、旧镇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村(居)向社会公示。公示合格后由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本简章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解释。咨询电话: 3612431。
附件:1、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职位一览表
信息来源: 鲁东大学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