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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南宁)2010年公开招聘53名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艺术院校,座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六所省(区)属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已有70年办学历史。现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桂林分院、民族艺术系、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10个二级院系。并在2006年教育部对我院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个岗位(53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
2、接收、调入或聘用到我院担任教师的人员,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3、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笔试、面试、试讲考核。
4、接收、调入或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教授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5、原则上不从企业调入人员。
6、接收、调入或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7、专业高级人才我院长期招聘,并对引进的高级人才我院将提供一定的优惠条件,优惠条件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
8、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招考时间安排、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考试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时间:2009年12月6日—元月5日;
(2)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元月6日开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院人事处电话通知并及时进行考核;
(3)应聘人员须知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自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必须在邮件主题标明所应聘岗位的序号及名称)或信函报名方式;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325121,5312553,5312721(传真)
三、招考岗位及岗位基本条件一览表(总计50个岗位,53人,见附件)
广西艺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