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努力建设适应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重庆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北京大学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选调有志于来渝从事党政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报名人员应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
5.截止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于
(二)笔试。笔试于
(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重点为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并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分配至具体区县(自治县)。
三、其他事宜
选调人员作为选调生,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进行管理。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选调人员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一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政策咨询 023—63899721 63899740(传真)
网上报名和考务 023—86868812 86868820
附件:重庆市定向选调“985”、“211”高校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211”高校
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
二、初审报考资格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均免收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已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的除外)报考人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