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苏州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苏州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党政人才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在南京公开招聘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宁波市江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2010年应届毕业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拟录用人员15名。
(二)专业要求:金融、经济管理、航运物流、文化创意(新闻)、会展、法律、工程管理、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我区紧缺和急需专业。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精神,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2、基础知识扎实,学习优良,有一定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3、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
4、具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等以上综合奖学金等条件之一的重点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按照简章要求,于
三、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本次招考提前7个工作日在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校园网站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人数、条件及报名时间与方式。
2、初步筛选:由江东区组织人事部门在南京指定地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按照不低于拟录用指标1:3的比例(拟录用人数为15名),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并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
参加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2010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同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照2张。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初步筛选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3、组织笔试:笔试由组织人事部门在南京指定地点统一组织,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拟录用人选指标的3倍,则相应减少入围面试及录用指标。笔试测试综合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4、集中面试:按拟录用指标1:2的比例,依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集中面试地点设在宁波市江东区,时间暂定为1月中旬,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汇总考试综合成绩,根据拟录用指标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第二天在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6、考察政审: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
7、确定录用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东方英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办理考试录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方面
(一)本次招考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江东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
(三)被招聘人员由人事部门办理签约手续,被招聘人员报到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一年以上。
(四)拟录用人员毕业后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应取得教育部认证。
五、工作纪律
1、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录用工作的主要环节实行严格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要按规定认真追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