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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核准省教育厅部分事业单位2009年新增人员计划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233号)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考试招聘45名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和教辅工作。其报名、资格初审、成绩公布、公示等有关事宜均由内江师范学院同时在ww***.cn[点击查看]、四川省教育网[WW***net[点击查看]]、内江师范学院校园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内江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体,办学形式多样,专业设置齐全。学校校园占地1050余亩,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40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收全日制学生,涉及文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和教育学等七个学科门类。2007年学校接受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良成绩。 学校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通讯地址:内江市东桐路705号(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内江师范学院学校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CN[点击查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0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3)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内江师范学院200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45名,具体岗位见《内江师范学院200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以下简称学校网站)。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报考信息表》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21***.13[点击查看])“人才招聘”栏中下载。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12月21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登录学校网站,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于2009年12月27日18:00前直接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第二行政楼二楼)缴纳笔试费50元后,确认后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12月27日21:00前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退费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于12月28日17:00前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综合淘汰,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 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均在内江师范学院第五教学大楼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的能力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 内江师范学院200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复习参考教 材》(附件2)。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09年12月29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录我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12月27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专业试讲加综合性知识答辩方式。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每一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以下原则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于2009年12月29日9:00前在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入围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加分、排名以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审查地点。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12月29日10:00至18:00。 地点为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谥ぜ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1)-(3)项为必备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内江师范学院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岗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中拟聘岗位的有关要求提供。 报考者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 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学院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面试手续。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于2009年12月30日进行。报考者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综合性知识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范围在《内江师范学院200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专业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6、面试试讲时间:专业试讲为25分钟,综合性知识答辩为10分钟。 7、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70% 综合性知识答辩成绩30% 8、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考试现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09年12月31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告实际参 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内江师范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直接通知报考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参加体检的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人事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以及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认。对考核和复查、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 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鲜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省人事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人事厅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由学校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通知报到,而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2-2342197(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2-2341639(内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教育厅纪检处)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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