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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凤阳县政府院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费用: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执行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标准)。
5、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9年元月15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统计专业知识》两科。两科采用合场分卷形式。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
《统计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元月16日8:30--11:30;
地点:凤阳县工人小学(凤阳县城内尚贤路中段)
3、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测试》、《统计专业知识》两科按比例打折后合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
4、笔试成绩和拟入围名单公布:
考生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事局和凤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再过五个工作日后在上述地址公布拟入围人员名单。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计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2、体检工作组织:
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和招考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考核
考核主要是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违反本次考试纪律的;
(4)其它不宜招聘的。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人事局依据考核合格人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相关地点公示五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由县财政全额供给,列入事业单位编制;
2、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