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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委、区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为闵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2010年闵行区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录优秀应届毕业生25名。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通过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为闵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1、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电机学院等七所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本区生源就读于本市和外省市重点高校(一本录取院校及专业)符合人才储备计划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3、符合本区紧缺专业要求的,经知名学者、教授推荐的国家211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4、参加上海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本区支扶、到村任职岗位工作按照应届毕业生政策对待的优秀大学生。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组织能力强,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优秀应届毕业生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二等以上奖学金、获得地市级以上其他荣誉称号。知名学者、教授推荐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须提供推荐函和专业学术研究成果。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以允许有1-3年的工作经历。
对闵行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储备人才,给予适度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另定。
三、专业分类和名额
专业分类名称及名额分配如下:法律4名、文秘3名、经济管理3名、财务管理2名、信息管理2名、城市建设管理3名、社会事业3名、其他紧缺专业5名。
四、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01月15日。由考生向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个人报名、所在高校院系和就业指导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于2009年12月起分别在校内就业指导网上发布2010年闵行区储备人才招录简章。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和闵行人才网发布有关信息并提供报名表格下载。
2、考生根据招考条件及专业方向,按照所学专业相关相近的原则报考相应的专业类别,填写《2010年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参加报名的人员只能在八个专业类型中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其他紧缺专业根据知名学者、教授的推荐意见和本区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综合确定。
3、报名实行个人承诺负责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专业要求,由此而产生的影响,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审核汇总。报考闵行区储备人才须经所在院系审核,由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推荐盖章,并对本校报考者进行统一汇总,将报名材料和汇总名单于2010年1月31日前统一交至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区人才服务中心(闵行区水清路332号,近莘庄地铁北广场)。对除七所高校以外符合人才储备计划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具体要求,由报考者本人与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履行报名手续,将所需材料于2010年1月15日前交至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
5、信息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的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对未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将通过预留的E-mail进行回复并提供后续的就业推荐服务,对通过审核确认的考生通过预留的E-mail回复确认信息并核发准考证。
(三)报名材料
1、《2010年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加盖公章);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加盖公章);
5、个人简历一份;
6、一寸报名照两张;
7、如系知名学者、教授推荐,需提供推荐信(函)和专业学术研究成果,并附高校意见;
8、如系本区生源的报考者需另提供户口复印件。
五、考试方法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和阅卷。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2月下旬。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以及钢笔、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
(二)面试
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按拟录取人数1∶5的比例划定。根据各专业拟录取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各专业分别成立面试工作小组,于2010年3月中下旬完成面试工作。进入面试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和政审
对笔试、面试合格的对象,按照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区储备人才的总体要求,由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格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七、锻炼方式和培养方向
被确定的储备人才经统一培训后,纳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三年培养计划,在储备期内安排到基层单位、社区等进行锻炼实践,并安排到信访、城市管理执法、重大工程项目等一线部门挂职锻炼。
储备期满或在基层锻炼两年之后并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转至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如锻炼单位需要,本人同意的,可以留在原锻炼单位,办理关系接转手续。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转入工作单位的储备人才继续实行跟踪管理,列入储备人才培养计划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范围。聘用期满,未被有关单位录用,也没有被原锻炼单位继续留用的,终止聘用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编制与管理
储备人才使用全民事业编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并实施储备期考核。储备人才编制挂区人才服务中心,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聘期为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见习期。
储备人才档案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工资及社会保障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对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满足落户条件的,统一至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对暂时不符合落户申请条件的储备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享受区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