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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竹行镇隶属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侧。 南通市竹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镇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镇居民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为了加强竹行镇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卫生专业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临床(内科)专业1人(全科者优先),护理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南通市区(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学历条件: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其中:临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条件: ①临床专业是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②临床专业有助理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③护理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7、应聘者婚否不限,男女不限。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5日-2009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100号)。 报名地点线路指示:乘南通市区22路公交车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站点下车,转29路至星辰花园站下,前行50米左拐至星辰花园东大门即可到达。 《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可从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ww***com[点击查看])下载。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考简章中涉及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初步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按职位相应核减招录人数,直至取消此次招考。 (5)报考人员可登陆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初审。 (6)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09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100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考者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考场、考号及时间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合格线。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 面试由各考官独立评分,某一考生的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与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参加体检、政审人选确定后通过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ww***com[点击查看])向社会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政审参照公务员考录政审标准。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审批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ww***com[点击查看])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除。 被录用人员如有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须签订书面声明,经监督部门鉴证后,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名考生参加体检和政审,如体检、政审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被录用后,单位不提供食宿。 六、人员编制 录用人员进入竹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享受该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考核和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招考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招考政策咨询:0513-85911699、85918782 (二)纪律监督:0513-85912608 (三)招考信息、公示和考试成绩查询 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 ww***com[点击查看] 附: 1、《南通市竹行镇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09年报考竹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南通市竹行镇2009年招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中共南通市竹行镇委员会 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