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大足县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师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高中教师56名,初中教师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大足县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高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2008—2010届、职高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2006—2010届、初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2010届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正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或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自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
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1日后出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大足县辖区内初中、高中学校教学满2年及以上现仍在教学岗位的非在编教师,可报考初中教师(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且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学历还可放宽至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毕业。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自愿在招聘学校服务5周年以上。
3.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专业水平:所学专业的主要课程无补考。
2.英语水平:报考高中英语教师的英语水平必须达专业四级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英语水平不限。
3.计算机水平:报考高中计算机教师的计算机水平必须达一级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计算机水平不限。
4.普通话水平:报考普高教师和初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职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不限。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09年12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时),在重庆师范大学综合实验大楼一楼和重庆市大足县教委政工人事科报名。
(二)报名手续:根据招聘范围、对象和专业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分别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持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专业水平证书、计算机专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报考初中教师还须持教学经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大足县教委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考试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2009年12月26日上午8:00时,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大足二中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普高、初中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职高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否则递减招聘名额。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总分值=(公共科目成绩+加分)×40% 专业科目成绩×60%。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编写教案,即在规定时间内编写所报考岗位教案。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09年12月26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截止2009年12月22日,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大足县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2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大足县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共科目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合并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1月9日上午8:30时在大足县第二中学进行面试。
2.面试比例:
高中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若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笔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线由大足县人事局、大足县教委统一划定),不再递减招聘名额。
初中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则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也未达到时,则笔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线由大足县人事局、大足县教委统一划定),不再递减招聘名额。
3.面试内容及分值:普高、初中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讲课,分值为100分;职高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讲课和技能知识答辩,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为60分、技能知识答辩为4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分值×60% 面试成绩×40%。
八、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经大足县人事局和大足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大足县教委、大足县人事局和招聘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大足县教委、招聘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批聘用,并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2010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0年8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不予聘用。新聘用教师若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全国统一工资标准。
本简章由重庆市大足县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85221099、023-43767538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