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0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男生)接收对象及条件
(一) 接收对象应为国家“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三)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入警后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水平、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
(四)身体健康,未婚(研究生除外)。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2号)有关规定和标准。男性身长168厘米、体重55千克以上。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
(五)必须通过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接收地方院校毕业生入警考试及总队组织的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和身体检查。
(六)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
接收专业:中文、新闻、法律、会(审)计、英语、工民建、船艇类、心理学等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12月25日前将个人简历邮寄至以下地址:
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吴克盛收。邮编:5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