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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充实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及教辅岗位缺编人员,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15名具有一定高校管理和教辅工作经验的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管理育人,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从事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2009年12月前且从事本科院校管理工作或教辅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未正式入编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2009年
12月22日-2010
年1月5日为报名时间,地点设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综合楼512室)。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附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上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报到证等有关证件,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人事处、监审处等相关部门依照已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人事处负责通知其参加笔试、面试。
3.考试的组织
笔试的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应聘人员参加三明市人事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与职业能力综合考试。
面试的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校管理有关业务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及仪态形象等。
笔试时间:2010年1月12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0年1月12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公示和聘用
1.对笔试、面试及考核合格的人选,按1:1比例组织体检。
2.根据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及考核、体检结果,报请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校务公开栏和三明市人事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若有空缺的招聘名额,从上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结束,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三明学院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