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贵州]贵州民族文化宫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12-23)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贵州民族文化宫2009年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贵州民族文化宫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考职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考职位及条件:详见《贵州民族文化宫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大专以上2009年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各类在职人员;
2、外省籍普通高校大专以上2009年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在黔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应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岁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4--5日,共2天。
(二)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09年毕业生还需持《就业推荐表》。各职位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摄影策划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摄影或平面设计作品2份。
(四)其他要求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五)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0年1月8日。
地点:贵州民族文化宫(贵阳市神奇路2号)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
(一)专业测试
测试内容为履行拟聘职位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摄影策划职位:主要以作品评定、知识问答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中作品评定占10%,知识问答占50%,实际操作占40%。考生自带实际操作所需的设备。
2、网络管护、多媒体职位:分为笔试和现场测试两部分进行,笔试和现场测试各占50%。
3、演员职位:主要以现场表演和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表演占90%,知识问答占10%。考生自备一套20分钟以内的表演节目(朗诵、小品、声器乐表演或舞蹈表演、其它才艺表演),自带表演所需的设备。
专业测试时间:摄影策划、演员职位为2010年1月9日;网络管护、多媒体职位的笔试和现场测试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才能进行下一环节。
应试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考生的体检,由省民委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在职考生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考核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
(七)经省民委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六、报批
经专业测试、面试,并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七、聘用
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合格者,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聘用人员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脱产攻读学历学位、调动和报名参加其他单位招考。
八、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招聘单位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民委负责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省民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6837551(省民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6860957(驻省民委纪检监察室)
九、其他事宜,由省民委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09年12月15日
 


,@YingJieSheng.COM,
抱最大的希望,为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