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组通[2008]2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可享受政策性加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期满考核证书或考核登记表,未按时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2010年1月18日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
WW***com[点击查看])上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2010年1月20日在简阳市人事局人才流动科办理面试证,每人交纳面试费80元。2010年1月22日举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考分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向所在体检医院解交。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三)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人事部门批准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局审批行文,办理有关聘用、人事、编制等手续。考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档案、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序等额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被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简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人事局0832—7226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