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东县2009年-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单位、职位及职数
公开招考教师100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音乐、体育各5名)、小学教师90名(英语教师20名)。具体招考单位、职位及职数见附件。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所有报考者户口应是祁东常住户口或原是祁东常住户口,所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不含小学非英语科教师)。
(三)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要求:中专毕业生不超过26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2004年衡阳师范学院委托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英语班的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英语教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参与过非法组织的;
3、身体不合格者;
4、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进行摄像和录指纹,不可委托他人报名。
2、时间:2010年1月6日至1月15日下午5时止,地点:祁东县教育局九楼会议室。
3、报名具体程序为:接受资格初审、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电子摄像、指纹录入、缴纳报名费200元。
4、资格初审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本人档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一个月以内)2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所有证件及档案资料需经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五部门审核,并签字一致认可,考生方可报名。
5、考生填写完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后须在右上方加盖上本人右手大拇指手印。
6、每一职位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不予开考;
7、报考小学非英语专业的教师,必须把报考志愿填写到乡镇。
说明:(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领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0年1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