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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的建设,拓展研究方向,提升学术地位,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良性互动的师资队伍,现面向海内外诚聘相关研究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
一、拟招聘的学科专业
1、地球系统科学(自然地理学、水文学、定量遥感)
2、人文地理学科(人文地理、城市地理)
3、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学、大地测量学、GIS空间分析)
4、地质学(岩石学、地球化学)
5、环境科学(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
6、环境工程(环境工程)
7、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水资源)
8、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区域地质调查、古生物地层、沉积与石油地质)
二、引进调入选留条件
(一)引进条件
执行校人字(2009)54号文件《兰州大学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调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职以上职称。
2、有关研究所专业教学或学科建设急需,学术造诣较深,能胜任本科教学工作,可承担1~2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论文(第二作者需2篇)或5篇核心期刊论文或EI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核心刊物)。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5、有本所或相近专业2名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
(三)选留条件
1、申请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985工程"或"211工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论文答辩已通过(报到时必须获得博士学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论文。
3、有本所2名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三、引进、调入、选留程序
1、材料审核。拟引进人员须填写《兰州大学拟引进人员情况登记表》,拟调入人员须填写《兰州大学拟调入人员申请表》,申请留校人员须填写《兰州大学拟选留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书、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材料的审核、认定由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
2、签署意见。材料审核通过者,由研究所所长根据用人计划和需要签署明确意见。
3、组织试讲。试讲课程由有关研究所专业负责人确定,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试讲一般安排时间为:25分钟讲授本科生课程(板书加多媒体),15分钟报告科学研究情况。
4、试讲表决。试讲结果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分同意、不同意、弃权3种意见。同意率达不到2/3者直接淘汰,达到2/3以上者(含2/3),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5、会议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票数不足2/3者,不予引进、调入或选留;同意票数超过2/3(含2/3)者,在院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6、公示通过者,上报学校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玥 马国强
电 话:0931-8912627
传 真:0931-8912449
E-mail:shiyue@ ; maguoq@
地 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