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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各按50%计入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笔试参照招考公务员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进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的形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考的结构面试办法进行(满分按100分计)。
(四)考试程序:
1、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如果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另定),方可进入面试。
2、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进入面试最后1 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参加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合格方为有效。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3、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
4、根据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上述比例计算)由高到低的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确定的体检考核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以笔试高分者为先。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和上杭县人事局、蓝溪镇政府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如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前予以封存,暂不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均由蓝溪镇党委统一组织。
(二)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蓝溪镇党委通知。
2、体检内容: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和上述"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身体条件进行。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由蓝溪镇党委负责进行考核;
2、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关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3、 考核对象如有毕业生档案在县外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到上杭县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将毕业 生档案按规定转递到上杭县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 来源:gaoxiaojob
4、逾期档案未转到或未提交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六、聘用程序
1、蓝溪镇党委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和上杭县人事局、蓝溪镇政府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蓝溪镇政府将招聘人选的材料报上杭县人事局审批。
3、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受聘人员须在审批同意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有关毕业生就业审批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4、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5、招聘人选从上杭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未办理聘用和毕业生就业审批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所招聘人员为我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报 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规定处理。如在办理调配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前发现并查实属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关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发现并查实属于不符合招 聘条件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