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学院平湖校区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为全面实施人才兴校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学科梯队建设和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校区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和校区综合办学能力,拟面向国内外诚聘以下重点人才。
一、2010年教师招聘及重点人才引进计划
序号 |
专业方向 |
教授 |
副教授或博士 |
硕士 |
人数小计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 |
|
1 |
|
1 |
教育心理学方向 |
2 |
初等教育 |
1 |
|
1 |
2 |
教育心理学方向
语言艺术 |
3 |
商务英语 |
|
2 |
|
2 |
|
4 |
应用日语 |
|
3 |
2 |
5 |
|
5 |
会计专业 |
1 |
1 |
2 |
4 |
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会计专业审计方向 |
6 |
物流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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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4 |
物流专业:物流信息系统方向、港口物流、企业物流 |
7 |
文秘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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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
秘书学方向、会展管理方向、人力资源方向 |
8 |
电脑艺术设计 |
|
2 |
2 |
4 |
平面广告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包装设计)和工业设计 |
9 |
服装设计 |
1 |
1 |
3 |
5 |
服装工程、服装设计、服装表演 |
合 计 |
3 |
12 |
14 |
29 |
|
二、重点人才引进条件
(一)教授
1、学历要求硕士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担任过高校专业负责人及以上管理工作,具有二年以上专业工作与管理经验,教学评价良好。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二)副教授
1、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教学评价良好,有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博士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课题,近3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独立发表一级期刊论文或被SCI、EI、ISTP等收录1篇,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具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重点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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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或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家属安排 |
教 授 |
24万 |
3万 |
2万(文经管艺类)
4万(理工类) |
家属随调 |
博 士 |
12万 |
2万 |
1万(文经管艺类)
2万(理工类) |
家属为硕士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
副教授 |
6万 |
1万 |
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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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校区给予一次性博士学位补贴3万元。
2.博士研究生如已被聘为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区给予一次性专技职务补贴3万元。
3.上述引进人才如入选省级人才工程、省级名师,或主持过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或获过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3名)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增加科研启动费2万元。
4.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以一方为准,另一方只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5.博士研究生来校区后内部分配政策本聘期内按副教授待遇执行;并按校区政策享受博士津贴(现行标准每月1000元)。 |
四、其它说明
1.服务期限:教授、博士服务期为10年;副教授服务期为5年。
2.购房补贴:可视情况借支(购房时最多借支40%),服务期满后转为购房补贴。
3.科研启动费实行项目管理,由个人申报,校区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管理。
4.对于特别优秀的高级人才,有关待遇由校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5.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中涉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交纳。
6.本规定由嘉兴学院平湖校区综合办负责解释。
五、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相关材料,凡应聘嘉兴学院平湖校区重点人才者,请递交个人简历并填写《嘉兴学院平湖校区重点人才应聘申报表》(见附件)。(最好用信函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材料”。)
通信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宏建路嘉兴学院平湖校区(314200)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0573—85235550 85235566(传真)
E-amil:ph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