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人事局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为推进青白江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含2010年毕业生;2、专业不限);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我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
(四)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0年的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准确填写《青白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每科50元)。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在成都市服务且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或“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或人事局出具的应聘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协议服务期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等)一份,待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笔试前交青白江区人事局备案,并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