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结构,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华师行字(2009)53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6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原则上四年以上)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本科阶段必须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报名截止日之前已经是中共正式党员。 3、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包括:了解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具备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有一定的文体特长。 4、国内“985”、部属“211”工程建设院校应届全日制优秀硕士或博士毕业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部属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中共正式党员;未婚;硕士研究生年龄26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 5、学习成绩优秀,能按期答辩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六级成绩要达到425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应聘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辅导员,需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6、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表现良好。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考生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信件邮寄材料报名 (二)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135办公室 信件报名: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思教办 邮编:430079 E-mail: ccnufdy@ (三)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报名表(原件); 2、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现场核查原件); 4、考生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现场核查原件); 6、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公章)。 7、所获各种奖励、通过的资格考试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公章,现场核查原件); 特别说明:复印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考生证书原件审核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进行。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2月1日(外地考生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咨询电话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027-67868053) 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潘老师 辜老师(027-67868028、67867510) 研 究 生 处 联系人:徐老师(027-67861491) 三、招考方式 辅导员招聘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通过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资格审查的结果及招聘考试的具体安排将于3月1日左右在华中师范大学主页(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请报名者关注华中师范大学主页发布的辅导员招聘公告。
附1: 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报名表.doc
附2: 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辅导员招聘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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