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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科学院创建于1951年10月,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一个立足长江流域,面向全国开展水利水电公益科研和工程科研的综合性科研机构,2001年被正式确认为国家非营利性科研机构。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教育);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五)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科研能力,能够从事野外工作;
(六)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提供条件
1、按照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标准获取薪酬及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医疗待遇);
2、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晋升职务及职称;
3、博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4万元;
4、优先支持申报行业专项课题。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长江水利科技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直接在线报名,并在参加考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到长江科学院人劳处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人劳处根据报名的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
(二)考试
根据岗位的要求(见表1)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构化面试。由面试小组听取应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面试拟定于2010年2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于
应聘者在面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自理。外地应聘人员可安排在院招待所住宿,费用由院负责结算。
(三)体检
面试完毕后,按1:2比例(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数量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 2010年3月上旬。
(四)考核
2010年3月上旬开始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组通过外调等手段,进一步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长江委外网、长江水利科技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公示时间:2010年3月中旬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科学院人劳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长科院人劳处,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926377 027-82926350
联 系 人:房润南、高青松
七、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教育局,电话:027-82828285。
长江科学院监察审计处,电话:027-8282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