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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用服务人员。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后勤服务人员兼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愿意并有能力履行政府聘用人员服务工作义务;
(二)学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三)40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0年2月28日),男性,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佛山户籍。
三、聘用方式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与确定的政府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5日-25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4号10号楼403),联系电话:0757-83334699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三张及个人简历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通知具体考试事项。
(二)考试
1、笔试:内容为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知识和基本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政府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政府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招聘的人员参照政府聘用人员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再续聘。薪酬待遇执行佛府〔2008〕57号文要求,首次大专学历人员执行薪金一档,本科毕业执行第二档薪金标准。试用期薪金按年薪的月平均薪金的80%标准计发。
201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