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是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新城区启动区以外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的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学历专业职称及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详见下列表格: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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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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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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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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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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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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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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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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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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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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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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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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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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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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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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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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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有从事造价及合同管理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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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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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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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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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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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路桥工程设计,施工,合同或造价管理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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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岗位要求有累计1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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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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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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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会计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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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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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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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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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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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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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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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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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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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服务聘员
(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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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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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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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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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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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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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服务聘员
(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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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财经类或土建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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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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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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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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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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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要求为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对口专业达20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以上年龄计算时间至2010年2月28日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11日至2010年2月26日。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照片栏处请上传本人近期五分彩照)及有关学历、职称资格等证件的复印件以附件方式发送至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邮箱fsjsjrsk@。
咨询电话:0757-82309126,传真:0757-82309120。
四、考试、体检和考核
接获考试通知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一定的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具备《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文件内列明的免试条件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免予笔试。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数,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不低于1: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来综合。
3、体检:体检对象从总成绩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考核: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内容是由考核对象所在的单位提交现实表现鉴定。
五、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和使用方法
1、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的人员,需公示7天,并报市人事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使用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按现行市直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有关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辅助服务聘员的待遇和管理按现行政府聘员有关政策执行。
点击下载《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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