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人才竞争的需要,吸引更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任教,同时进一步调动校内拔尖人才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特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 博士
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周岁);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二) 人才紧缺专业的硕士
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0周岁);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人才类别 |
住房待遇 |
安家费 (含税) |
科研启动费 |
岗位津贴 (含税) |
博士 |
学校提供三室一厅的房源租住或购房补贴4-6万元 |
1-8万元(其中住房补贴1-5万元) |
理论研究为主的学科1.5万元;实验研究为主的学科3万元 |
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岗位津贴,在我校工作的前三年享受学校另发给的200元/月博士学位津贴 |
紧缺专业的硕士 |
学校提供两室一厅的房源租住或购房补贴3万元 |
1万元 |
|
根据职称和工作年限按我校同类人员标准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
二、引进待遇
说 明:
1. 对夫妻双方同时引进到我校任教且夫妻双方具有博士学位的,则在引进时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每对夫妻所享受的安家费增加3~6万元。如领取购房补贴,则不享受增加的安家费。
2. 对所引进紧缺专业的教授和博士,若其配偶符合《广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偶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的安置范围而不需要我校安排工作的,则在引进时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其安家费增加3万元。
3.对不要求学校安排房源或因以后学校房源枯竭无法提供房源的引进人才,学校不再安排住房,但将在原有安家费的基础上,再增加如下标准的购房补贴(含税):A类漓江学者20万元,B类漓江学者15万元,紧缺专业教授8万元,博士4 ~6万元,紧缺专业硕士3万元。购房补贴在引进人才购买校外商品房时由学校作为购房房款直接拨付。
4.科研启动费由引进人才向科研处申报,科研处和人事处共同拨付经费。
三、引进程序
紧缺专业的教授、博士及紧缺专业的硕士引进程序
1、申请应聘者向我校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广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必要的证明材料,论文(著)、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清单以及代表性成果(以近5年为主),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家庭情况、配偶工作意向、近期免冠照片、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2、由学校相关单位的专家对申请应聘者进行试教并提出意见。
3、学校相关单位的领导根据专家意见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集体研究作出是否聘请引进的决定,并将决定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4、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被聘请引进者签订引进协议并办理有关引进手续。
四、引进人才管理方式
(一)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同化管理,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二)引进人才的签约服务期为八年。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46402 5843267
E-mail: dpa@ gxsdrsc@
联 系 人:杨老师 曾老师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人才竞争的需要,吸引更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任教,同时进一步调动校内拔尖人才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特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 博士
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周岁);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二) 人才紧缺专业的硕士
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0周岁);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人才类别 |
住房待遇 |
安家费 (含税) |
科研启动费 |
岗位津贴 (含税) |
博士 |
学校提供三室一厅的房源租住或购房补贴4-6万元 |
1-8万元(其中住房补贴1-5万元) |
理论研究为主的学科1.5万元;实验研究为主的学科3万元 |
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岗位津贴,在我校工作的前三年享受学校另发给的200元/月博士学位津贴 |
紧缺专业的硕士 |
学校提供两室一厅的房源租住或购房补贴3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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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称和工作年限按我校同类人员标准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
二、引进待遇
说 明:
1. 对夫妻双方同时引进到我校任教且夫妻双方具有博士学位的,则在引进时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每对夫妻所享受的安家费增加3~6万元。如领取购房补贴,则不享受增加的安家费。
2. 对所引进紧缺专业的教授和博士,若其配偶符合《广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偶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的安置范围而不需要我校安排工作的,则在引进时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其安家费增加3万元。
3.对不要求学校安排房源或因以后学校房源枯竭无法提供房源的引进人才,学校不再安排住房,但将在原有安家费的基础上,再增加如下标准的购房补贴(含税):A类漓江学者20万元,B类漓江学者15万元,紧缺专业教授8万元,博士4 ~6万元,紧缺专业硕士3万元。购房补贴在引进人才购买校外商品房时由学校作为购房房款直接拨付。
4.科研启动费由引进人才向科研处申报,科研处和人事处共同拨付经费。
三、引进程序
紧缺专业的教授、博士及紧缺专业的硕士引进程序
1、申请应聘者向我校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广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必要的证明材料,论文(著)、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清单以及代表性成果(以近5年为主),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家庭情况、配偶工作意向、近期免冠照片、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2、由学校相关单位的专家对申请应聘者进行试教并提出意见。
3、学校相关单位的领导根据专家意见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集体研究作出是否聘请引进的决定,并将决定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4、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被聘请引进者签订引进协议并办理有关引进手续。
四、引进人才管理方式
(一)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同化管理,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二)引进人才的签约服务期为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