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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0年汕尾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0-03-0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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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汕尾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着力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3、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4、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详见《2010年汕尾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或2008年、2009年在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为提供了虚假材料和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也不得报考。
 
  5、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限于197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7、已取得教师资格证。
 
8、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小学高级(含中一)以上职称,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9、广东省特级教师、广东省名师免试录用,南粤优秀教师经考试、考核入围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10、所有资格证书及证件取得时间截止于公告之日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4日至3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网上报名网站:汕尾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3月11日至3月12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
 
  (3)现场缴费。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
 
  2、要求
 
  (1)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后,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确认地点拍照并进行信息录入。
 
(2)报考者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
 
①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证书、证件。其中:a.在省教育部门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b.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②同意报考书面证明(a.在职人员由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示。关于考生现学校的解释,即是指通过各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了行政介绍信到现学校的,其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由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如果档案包括人事关系或报到证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管理的,由现管理其档案及人事关系或报到证的人才交流机构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b.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中,除了出示同意报考意见外,还要写明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及其办公电话、手机号码);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在汕尾人才网直接登录按A4纸规格采用正背面双面下载打印)。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有关材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3月24日至25日。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技能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7日
 
  上午:9:00---11:00
 
4、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须对拟面试对象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然后按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及形式
 
  面试依据学科特点安排具体的面试形式,设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试教,试教以说课形式,每位应试者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同一招聘岗位笔、面试合成总成绩名次并列的,以其中一人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再有名次并列的,以学历高者为先。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在同一岗位中可依次递补人选。
 
  5、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直接在汕尾人才网查询。
 
6、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2)考核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小组必须至少2人以上,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及其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3)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站公示7天。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招聘学校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事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粤人发[2007]56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汕人发[2009]62号等文件规定核定工资福利待遇。
 
三、有关要求
 
1、要加强领导,重视这次招聘考试,做到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各个环节的招聘工作。
 
2、加强管理、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本公告若有不尽事宜,由汕尾市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0660-3390698、0660-3390663、0660-3371376
 
投诉电话:0660-3371376
 
投诉邮箱:swrc3363130@
 
 
 
汕尾市人事局汕尾市教育局
 
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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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事已经一去不复返。聪明的人是考虑现在和未来,根本无暇去想过去的事。 [英国哲学家 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