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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和招生就业的职能部门。目前,学生部(处)设有学生事务科、思想教育科、学生宿舍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含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勤工助学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管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
为进一步充实我部(处)学生工作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各大高校招聘若干名优秀人才到我处从事专职学生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及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中共党员;
2.熟悉教育规律,热爱教育事业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从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素养,愿意在专职学生工作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计算机应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及调查研究能力;
4.国家211大学、重点大学,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心理学专业、理工类专业或其他专业优秀者;
6.在校学习期间担任校、系主要学生干部或有文艺、体育特长者优先;
7.历届硕士毕业生及201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应聘;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情况:个人情况简介、学习及工作简历、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特长爱好、自我评价;
2.主要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应聘应准备的其他材料。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与我处负责老师联系,报名、提交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
3.面试(含试讲、笔试)
4.优秀者进入实习期,一般为2-4周。
5.会同学校人事部门确定录用名单,报学校审批。
6.公布招聘结果,签就业协议。
四、联系方式
邮 箱:chenzhibo7901@
地 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欢迎广大优秀硕士研究生前来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