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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办好电视节目,提高节目质量,扩大节目影响,做好政策宣传,提升富平对外形象。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招聘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播音员和主持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持有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年龄25周岁以下国家统招的应往届毕业生。新闻传媒专业毕业生优先。
2010年7月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可以参加应聘。
(二)条件
1、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形象气质好,品貌好,亲和力强,才艺突出,热爱广电事业,自愿到我县从事广电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从事此此项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 播音员主持人
2、招聘人数 4名(男女各2名)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面试与试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1、 发布招聘信息
2010年元月20日——3月23日,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发布招聘
信息,同时到专业学校进行招聘宣传。
2、 报名自审
2010年3月24日——3月25日应聘人员持相关材料在县广播电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 考试
① 面试
2010年3月26日由省市广播电台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员、人劳局、广电局、监察局组成面试小组,在县广电局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试镜人员名单。
② 试镜
2010年3月28日在县广电局由面试小组组成人员对试镜人员进行试镜测评,按照试镜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4、 体检政审
2010年3月30日对试镜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执行;政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按试镜成绩由高到滴顺延。
5、 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于4月3日——4月9日公示,公示期七天。
6、 聘用
合格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
必须“三证”齐全,否则不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期内其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请有意向的同学与该单位联系并投递简历
联系电话:0913—8200182
邮箱:frdst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