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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丹东一中建设和发展需要,经丹东市人事局、教育局批准,决定招聘3名高中教师。其中:中文1名,生物2名。(工作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全民事业单位指标)
一、招聘对象:
201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高,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仪表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普通话二级乙等以 上(中文学科二级甲等以上)。计算机国家一级
三、报名办法:
题目注明:***大学**学科***电子简历
联系人:张嫣0415-2397760汪露0415-2397561
四、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