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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县乡农技机构考试
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优化我县县乡农技机构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漳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2006]24号)和诏安县委、县政府《关于补充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的规定》(诏委[2007]138号)及漳州市农业局、人事局、编办、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县乡农技机构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漳农人[2009]11号)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农技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漳州市户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试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2日--1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县政府三楼)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费80元。
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四、考试形式、分数、时间、地点、内容
考试形式:笔试,采用机读答题卡。
分数:100分
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教材。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待定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笔试分数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不聘用。
享受奖励分者加上奖励分,成绩合成后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入学批次先者确定体检对象;入学批次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人事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文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予以递补。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给予续签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五年。聘用人员列入编制、工资基金管理。因工作需要在录用时,组织人事部门可以调配。
六、其他事项
1、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航海技术职位(代码18),放宽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航海技术或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乙类四等及以上船舶驾驶职务职员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轮机工程职位(代码19),放宽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轮机工程或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乙类三等及以上船舶轮机职务船员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
3、享受奖励分待遇者,奖励分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有关加分证件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4、考试成绩 、加分、聘用人员名单各公示七天。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本方案由诏安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7、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监督电话:0596-3343842
诏安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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