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定向招聘农村社区医生的实施意见(试行)》(盐政办发〔2009〕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定向招聘农村社区医生2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海盐县户籍或海盐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5年3月8日至1992年3月7日期间出生)。
三、待遇
招聘后,与县卫生局签订到指定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就业协议。同时按规定享受在校期间的学费补助(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并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县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岗位合同工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满二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由县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录用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和就业协议。
四、招聘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或大专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临床医学专业。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时间:2010年3月14日一天(8:30—16:00,中午不休息);
地点:海盐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武原镇城北东路98号);
手续: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生源地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其他报考者持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1.2: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名。
2、笔试:
笔试科目:《临床医学》(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核:
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后,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和《海盐县卫生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聘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通告”、考生成绩、面试、体检、聘用等事宜都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
ww***.cn[点击查看])和《海盐县卫生局网》(
)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602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