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育局《2010年宁波市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将2010年鄞州区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区招聘初中教师13名,小学教师155名,共168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学历要求:小学教师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初中教师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详见附件3)。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三、招聘基本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一)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宁波市生源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宁波市鄞州区管辖的中小学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所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家境贫困的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劳动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区教育局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实际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试方式为说课(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分即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确定替补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考生总分成绩从低分到高分按不同学科比例确定参加上岗培训人员名单,其余人员经考核合格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参加上岗培训人数详见附件1。
五、上岗培训及考核录用
(一)参加上岗培训人员须参加为期半年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统筹组织,市、区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相关学校具体落实。
(二)上岗前培训分集中理论培训和岗位实践培训两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集中理论培训1个月,到中小学校岗位实践培训5个月。非师范类毕业生集中理论培训3个月,到中小学校岗位实践培训3个月。
(三)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由区教育局组织必要的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区教育局同意,报区人事局核准,可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区教育局派遣到农村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5年。
(四)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到提供岗位的中小学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允许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再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学校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五)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费。
六、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安排
1、每一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A楼)。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从宁波教科网或鄞州区教育、人事网上下载《2010年宁波市鄞州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到报名点报名。在外地(宁波大市以外)的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委托家人及他人报名(材料要求同上)。
4、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及区人事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4。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式
准考证于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报名地点领取。
(四)笔试时间:4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场考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可于4月13日起在宁波教科网、宁波教育人事网、区教育网查看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试、培训资格及录用资格。
(二)培训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附件:
计划表.doc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