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发[2009]93号)文件精神和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事局《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职工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常教发[2005]12号、常人发[2005]2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高校毕业生:物理1名 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陶洁校长任组长,成员由谢逸群、张贵新、詹发云、姜留新、谢峰、徐国金等组成。 三、公开招聘考核对象及条件 高校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须参加201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统一笔试(技能考核)并且成绩合格,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英语学科须专业四级)、计算机国家二级或省一级证书,有初中以上学科教师资格证。 对优秀毕业生(获专业奖学金二等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核。 四、报名时间:2010年3月13日-19日。 五、考核方式 1、资格审核。学校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对符合应聘职位条件者,填写《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面试考核。考核小组对拟录用对象进行面试,对其成长背景、学科业绩、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并针对被考核对象的总体素质及个性特点填写面试考核意见并签名。 3、听课评议。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试后按职位的1:3确定人选参加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小组须对教师课堂试讲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并指定专人记录听课评议意见。每位考核人员填写《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情况表》《听课记录表》并在表上签名。 4、集体研究。由学校办公室将资格审核、听课评议、面试考核等各项材料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5、公示报批。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学校办公室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再将汇总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六、其他事项 1、高校毕业生须持《201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成绩证明》,且成绩证明上注明“同意面试”的方能接受应聘材料。 2、应聘人员课堂能力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引进或录用。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如有隐瞒则不予引进或录用。 3、学校地址:常州市清潭新村4号。 联系人:谢峰 联系电话:0519-8696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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