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单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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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组织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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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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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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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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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建设局、畜牧局、水务局、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
养路段、图书馆、八一水库、大鹏水库、地藉事务所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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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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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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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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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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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084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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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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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081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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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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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073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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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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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168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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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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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827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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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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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827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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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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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081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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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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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
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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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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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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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074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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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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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24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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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中学、晋城中学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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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中学
晋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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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中学学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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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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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27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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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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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074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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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初中、乡镇初中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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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天宝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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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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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初中学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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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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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031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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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小学及特殊教育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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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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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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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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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27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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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农合办及县计生服务站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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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中医院
疾控中心
农合办
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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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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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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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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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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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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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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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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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969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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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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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27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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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卫生院、乡镇医院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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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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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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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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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07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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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在初试当天上午9:30前到达指定的初试地点,逾期不得参加初试。
(二)初试的方法
1、初试前,考生按报考岗位类别抽取初试顺序号并登记(初试免费);
2、初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按初试顺序号逐一进行。符合国家、省、市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同时将加分依据复印一份提交初试工作小组;
3、初试时,由初试(选才)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设置若干问题,通过对考生的专业水平、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和反应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按100分制量化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4、初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参加初试人数的80%的比例(县广播电视台、接待办招考岗位除外),由初试(选才)工作小组现场确定初试合格人员。
5、在初试结束后3个小时内,由初试(选才)工作小组在初试地点公布初试合格人员名单;并填报《初试合格人员名册》,由初试(选才)工作小组组长、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送县人才交流中心。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1、在大专院校参加初试合格的人员,由县初试(选才)工作小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报名。
①报名时,初试(选才)工作小组需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分别加具“初试合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意见,并由组长签字。
②报名结束后,由初试(选才)工作小组将《初试合格人员名册》,经组长签字后,连同《考生报名登记表》、学校证明原件(应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毕业时间)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考试费等,一并交县人才交流中心。
2、在西充县城参加初试合格的人员,到县人才交流中心(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楼6楼)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3月26日至3月31日下午6:00。
3、资格审查及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填报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②毕业证(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应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2010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应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毕业时间)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条件的人员,应同时提供服务地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统分时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分。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⑦考试费用每科50元/人。
4、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乡镇初中、乡镇小学、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的只填报报考岗位,不填报招聘单位)。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初试及资格审查后,各岗位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缺考导致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聘的最低录取线。
(二)考试方式。
1、县广播电视台、县接待办招考岗位的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先面试后笔试,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知识》,面试和笔试各占总成绩的80%和20%。初试成绩80分以上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初试后另行确定。
2、其余事业单位所有招考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事业单位公共知识》两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考试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由省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所有分数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南充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考试时间
2010年4月18日,上午8:30—10:00《事业单位公共知识》、10:30—12:00《专业基础知识》。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0年4月15日-17日到西充县人才交流中心(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楼6楼)领取准考证。考试的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0年5月上旬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一)按考试成绩的折合分之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与考核对象,并由人事、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二)因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而影响招聘人员取舍时,将本次公招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充人事人才网站、西充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空出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编制部门审批办理上编、签订聘用合同、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新招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
(二)公示期有群众真实姓名反映不符合条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2010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考试、体检与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定用人协议,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后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因特殊情况,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县人事局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时间起,1个月未到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乡镇初中、乡镇小学、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
六、待遇
考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比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中考聘到边远乡镇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间享受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
七、考聘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考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