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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10年招聘(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我校2009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公招计划”(川人办发[2009]447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4.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考核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人员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可由学校实行直接考核招聘。
(二)考核招聘部分紧缺专业硕士
根据川人办发〔2007〕354号、355号及四川省人事厅相关文件精神,附件1公布的专业可由学校直接考核招聘。
本次考核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下载《川北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并附个人相关资料(本人详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寄往川北医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校对应聘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安排面试。
2.面试:面试由学校成立的校专家招聘考核组和用人部门成立的招聘评议小组共同参加,对应聘者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
4.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按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并根据体检结果和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选。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校园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经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0817—3352198(刘老师)
0817—3352168(张老师)
电子邮箱:zhangweiguo98@
邮政编码:637000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