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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旅游规划管理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身体健康;
3、规划类或旅游管理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4、能胜任旅游规划编制、机关公文写作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适合男性。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0年3月30 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 本次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日;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旅游管理类知识和公文写作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3倍确 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上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 检的,视作淘汰。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 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它
1、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我局商人事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677078、6688661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事局 87668183
3、本简章由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