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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2010年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已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招聘时间和程序
(一)招聘时间
招聘时间为2010年3月下旬至4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3月31日-4月2日接受报名,6日上午进行笔试,8日进行面试,9日体检,4月底前完成考核、公示。
(二)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名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报名者请登录广州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或广州市气象局主页(gz***.cn[点击查看]),了解详情并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二)报名方式
可采取电子邮件报名(E-mail邮箱:gzrsc2009@)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气象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广州市气象局办公楼401室)。
2、电子邮件报名时间:3月29日9:00起至4月2日12:00时止(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现场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岗位所要求的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原件,研究生需另提供已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式1份)。
(3)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电子邮件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2)提供现场报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在4月2日16:00前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提交的材料不符,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广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内容与考试规定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是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通过面谈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试规定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开考比例不作限制。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4月6日上午9:00-11:0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三寓宾馆会议中心南门三楼锦华厅。
2、面试时间:4月8日9:00-17:00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考核人选。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主管单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受聘人员名单报请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具体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广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20-87677091(广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20-87677059(广州市气象局监察审计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