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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湖滨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全职,发布于2010-03-2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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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湖滨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是市湖滨新城下属的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要求:

(一)爱岗敬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 3 月 26 日- 3 月31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湖滨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管委会大楼109室),报名咨询电话:0527-84837730。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职称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及报考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如报考人数不够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为1:3),即取消相关岗位。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50%),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湖滨新城管委会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福利为每月不低于1500元标准发放,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711(市湖滨新城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0527-84837601(市湖滨新城纪工委)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宿迁市湖滨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5日

 

专业

人数

学历

性别

年龄

工作经验

现代文秘专业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0周岁

以下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园林绿化设计专业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0周岁

以下

具有2年以上从事园林设计、工程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工民建、土木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专业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5周岁

以下

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有相关中级职称或建造师证书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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