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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下属事业单位 2010年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及条件 1、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枣庄市市中区生源,且现具有枣庄市市中区常住户口或户籍迁移证;紧缺专业(土地管理、地质或采矿工程、测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相关录用体检标准; 5、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6、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枣庄市市中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岗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学专业岗位的,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网址:ww***com[点击查看](鲁南世纪人才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同次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于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网上缴费成功后,于 四、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等。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为区驻地学校。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鲁南世纪人才”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为区驻地学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达不到1:3比例进行面试的人员,其总成绩低于达到1:3比例人员的最低总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笔试、面试均实行打包委托办法,聘请异地专家命题、阅卷和担任面试评委。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根据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遇到最终分数并列情况,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它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附件:枣庄市市中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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