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辽宁]辽宁省盘锦市2010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公告

(全职,发布于2010-03-26)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南京邮电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南京邮电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发布时间:2010-03-26 访问次数:

     

辽宁省盘锦市2010年招聘大学毕业生
公告
 
经盘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0年盘锦市继续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地方规模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0名。
二、招聘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全日制省属以上普通高校(一批本以上)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特别是“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生。专业选择上以理工科为主。
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远大抱负;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有关待遇和政策
聘期为一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基本待遇。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
2、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保险。

3、其他待遇。用人单位可根据聘用人员的能力和工作 

表现,以及本单位实际,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
4、合同期满,当年参加市、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考录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被市内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企业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6、合同期满后企业需要的经劳资双方协商可继续留用,报酬由双方商定;自主创业的享受我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政策
《盘锦市2010年继续招聘大学毕业生到地方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的意见》,具体事宜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盘锦党建网(ww***.cn[点击查看]
(二)报名方式
志愿到企业工作的,直接到相关企业报名。详细情况请登录盘锦党建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三)报名时间
2010年3月31日7月31日
咨询电话:0427-2811505
              04272810313
 
                             盘锦市招聘大学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6

2010招聘大学生意见.doc

20***102[点击查看]



一息若存,希望不灭。 -- 英国谚语 @bbs.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