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要求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详见附件)。
(三)考生户籍所在地要求详见附表,历届生户籍以2010年4 月 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招考办法
(一)公开报名
1.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迁出户籍所在地的证明)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
历届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薄,及报到证;
报考人员还需按报考岗位要求携带大学英语等级(CET)证书(大学英语(CET)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有关证书及资料均需复印一份,并提供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近照3张;报名时需提交《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请报名人员自行到瑞安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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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费:40元/科。
3.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日(星期四)至2日(星期五),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瑞安市公共卫生大楼(瑞湖路333号,锦湖街道办事处对面)三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特殊岗位的可适当放宽至1:2。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二门,笔试科目每门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知识》包括相应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数量关系、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笔试成绩按《专业知识》占70%,《综合素质测试》占30%合成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 “护理”岗位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除按以上标准执行以外,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令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文件中,有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健康标准.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5〕58号)执行。在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合格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然后办理聘用或流动手续。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详情请查阅瑞安人才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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