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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招聘若干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员额和职位
合同制书记员若干名,最长工作年限6年,合同制工作人员身份。
二、合同制书记员招考对象和条件
1、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长沙地区户口;
3、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4、具有全日制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电脑操作熟练。
三、工作程序
1、报名(3月25日至4月7日)。发布公告,考生报名。
2、资格审查(4月8日)。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通知复审。复审内容为身高、学历、户口等内容,合格者参加下一轮测试。
3、笔试和技能测试。合同制书记员参加笔试(40%)和技能测试(60%),时间为4月10日。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且电脑录入达60字/分钟方可进入面试。
4、面试(4月11日上午)。地点:中院机关院务会议室。
5、考察(4月中旬)。根据岗位需求人数,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综合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6、体检(4月下旬)。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录取递补的方式为从综合成绩排名中依次补录。
7、签订合同。体检合格被录取的,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被录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中,被录取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招聘条件、但因岗位有限本次未被录取的人员,列入中院合同制书记员后备人选,出现使用需要时,从后备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7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邮箱地址为:cszyzgc@。报名表格式样附后。
3、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等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复审地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联系电话:5798283。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